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钱佰慧 时间:2024-04-03 点击数: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统筹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经济学院根据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结合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明确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方式,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准确执行调剂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经济学院在每个调剂批次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向研究生学院研招办反馈《202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调剂工作明细》。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济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五)积极优化考生服务。经济学院提前公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组织领导

(一)切实落实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主体责任。学院成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学院组织成立复试专家小组,包括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

(二)切实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有突发事件发生,迅速启动多部门会商机制,快速妥善处置,学院第一时间报告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及其他上级部门。

三、调剂条件

(一)《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文件规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根据文件规定,经济学院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经济学大类考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A类分数标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入专业为学术硕士相关专业的考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完全相同的考生优先;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不相同,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方向专业优先;专业课一为数学三考生优先。

(三)调入专业为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的考生,报考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的考生优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相近专业的调剂考生,数学三考生优先。

(四)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如果初试成绩相同,依据政治、外语、专业课一三门课程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调剂程序

(一)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报名,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

(二)调剂考生筛选基本原则。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调剂条件。

五、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形式。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远程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ChatGPT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并在复试前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充分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学院各招生专业须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三)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等事项,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图。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调剂复试资格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手持身份证近照、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9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各学科专业对学术方面的特殊要求须按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学科专业公布内容进行审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

1.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4.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考生应根据报考经济学院的要求,提前将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含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和周围环境监测设备)调试完毕,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进入候考群等待复试。候考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对本人身份和复试环境查验。

1.我院复试工作按规定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软件,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2.考生复试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麦克风、耳机、三角架等设备,安装“钉钉”软件,并备用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考生复试副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安装“钉钉”软件,并备用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3.主机位摄像头正面对准考生本人,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小组可见画面中。副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放置,要保证考生和复试屏幕能清晰拍摄;

4、考生按经济学院要求完成添加钉钉好友、微信群等操作,并按照学院具体复试工作程序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5、突发情况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考生须立即告知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需要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6、过程监管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六)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七)拟录取考生名单

拟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批备案后对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经济学院组织考生复试。

(八)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至少三年时间。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学科)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七、其他

(一)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为保障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校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二)信息公开。研究生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开辟网站专栏,公布本方案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示。学院须在调剂前将《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三)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咨询与申诉。复试期间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应在《调剂工作实施细则》中上报接受调剂咨询的专门电话和具体责任人,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对外公布。

(五)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济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24518800435947 钱老师

经济学院咨询QQ群:371479366(一群)、882036071(二群)

经济学院咨询邮箱:hsdjingjitiaoji@163.com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八、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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