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潘鹤思副教授、金菊教授和王俊研究生合作的论文《新质生产力驱动中国式农业现代化:机理分析与实证检验》于2025年5月在经济学期刊《商业研究》发表。


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现代化理论,更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鲜明的实践路径。中国式农业现代化既是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也是推动我国从农业大国迈向农业强国的战略支点。当前,中国式农业现代化发展面临双重挑战:在资源环境方面,传统要素驱动的发展模式导致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问题日益严峻;在科技支撑方面,农业生产存在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结构性矛盾,特别是在智能装备、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存在明显短板。这些困境表明,农业现代化明显滞后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和城镇化进程, 亟需突破传统发展范式,培育新的生产力动能。在此背景下,“新质生产力”概念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这一概念强调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核心,通过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组合方式的质态跃升,实现高质量发展。对于农业领域而言,新质生产力可能成为破解其发展瓶颈、推动现代化转型的关键突破口。

新质生产力是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对中国式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2010-2021年中国30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实证探讨了新质生产力对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影响效应,主要结论如下:(1)新质生产力对中国式农业现代化水平具有显著的驱动作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结论依然成立。(2)中介效应分析发现,新质生产力能够通过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及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对中国式农业现代化产生正向影响,证实存在“新质生产力-农业机械化-中国式农业现代化” 及 “新质生产力-农村人力资本-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正向传导路径。(3)新质生产力对于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影响存在门槛效应,具体表现为,在数字经济水平高于双门槛、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单门槛、人力资本水平处于中间门槛值的地区,新质生产力对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驱动作用更强。(4)异质性分析表明,新质生产力对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促进作用存在地区、粮食生产布局分区、土地流转率和地形分布异质性。具体来看,东部地区、粮食主销区、高土地流转组、丘陵过渡区的新质生产力对中国式农业现代化的促进效应更为显著。

本文政策启示在于:第一,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着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第二,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农业装备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与智能化转型。第三,加快高水平农业创新型人才培养,推动技术型人才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人才是支撑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力量,也是加快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引擎。第四,锻长板、补短板,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作者简介

潘鹤思

     哈尔滨商业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农业绿色发展、低碳经济、生态补偿。

     迄今已在《商业研究》《干旱区资源与环境》《生态学报》《林业经济问题》等国内外CSSCI、EI、北大核心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博士后项目、黑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黑龙江省社科发展重点课题等1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