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3-23 点击数: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采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方式,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四)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准确执行调剂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二、组织领导

经济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网络安全等工作;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应急处理、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等。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工作时间及形式

1.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调剂复试一般于4月30日之前完成。

2.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线上),使用“钉钉”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腾讯会议备用。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3.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调剂考生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和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调剂考生具体的筛选原则为:(1)调入专业为学术硕士相关专业的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方向专业优先;专业课一为数学三考生优先。(2)调入专业为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的考生,报考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的考生优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相近专业的调剂考生,数学三考生优先。(3)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20%。

5.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调剂条件。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等事项,一志愿复试现场收取审查材料,调剂复试通过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收取,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前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

1.本人亲笔签名的《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具体申请办法);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往届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盖章签字的《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6.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日免冠、清晰照片;

7.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研究生招生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8.报考学院(专业)及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9.以上材料按学院(专业)要求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注意:以上所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照上述顺序合并一个word文档(文档请务必按“资格审查+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发送电子邮箱:95292084@qq.com。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15分钟)

1.专业面试:随机抽取三道以上复试题目进行回答。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专业课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分)

2.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0分)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1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3-5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10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3-5分钟)

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10分)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笔试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或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格线为6分);

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拟录取后没有在规定时间确认者不予录取。

(七)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考生应根据报考经济学院的要求,提前将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含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和周围环境监测设备)调试完毕,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进入候考群等待复试。候考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对本人身份和复试环境查验。

1.我院复试工作按规定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平台,“腾讯会议”为备用软件,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2.考生复试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麦克风、耳机、三角架等设备,安装“钉钉”软件,并备用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考生复试副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安装“钉钉”软件,并备用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3.主机位摄像头正面对准考生本人,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小组可见画面中。副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放置,要保证考生和复试屏幕能清晰拍摄;

4、考生按经济学院要求完成添加钉钉好友、微信群等操作,并按照学院具体复试工作程序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5、突发情况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考生须立即告知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需要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6、过程监管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八)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九)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十)体检工作

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体验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五、其他

(一)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为保障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校的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二)加强复试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

经济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245,15104577807 尹老师

经济学院咨询邮箱:hsdjingjitiaoji@163.com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037,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七、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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