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论文撰写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的最后教学环节,是非常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现大学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节点。为规范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过程,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提高毕生论文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和要求
毕业论文撰写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利用在大学阶段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围绕某项课题,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创造性思维活动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提高其发现问题的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同时,毕业论文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一个重要内容。
通过毕业论文的基本训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通过毕业论文的基本训练,使学生形成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获得从事科研工作的初步能力。
通过毕业论文的基本训练,使学生的文字表达、科技文献检索、工具书使用等基本技能进一步提高。
二、毕业论文的组织与指导
为了保证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各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专业教研室负责组织指导教师(含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教师)做好毕业论文选题论证工作,提前列出超过本专业人数数量的专业参考选题供学生参考借鉴,指导教师和学生确定题目后上交学院统一审查确定选题,由学院统一印刷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手册,以达到指导教师人手一册,学生每组1册。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手册既要有明确的指导原则,又要有具体的指导内容。
三、毕业论文选题要求
原则上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要求做到一人一题;同一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题目三年内不能重复。学生在各专业参考选题之外可以自行选题。
(一)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学科特点;
(二)选题应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应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有利于学生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选题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题目内容不宜过窄过细,题目难度和份量要适当;
(四)鼓励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选题中大胆创新,推陈出新,可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课题、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类科技创新竞赛项目、毕业实习内容等进行选题;
(五)选题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如要自行选题,需提交申请,经专业教研室主任审定后由教学院长批准;
(六)各专业毕业生论文选题上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定后下发执行。
四、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一)毕业论文撰写必须做到:选题有意义、论点明确、论证严密、论据充分、概念准确、条理分明、结论科学、文字通畅;
(二)毕业论文篇幅至少达到1.5万字;
(三)毕业论文必须由学生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他人成果,具体要求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标准及处理办法》;
(四)毕业论文要求格式规范、引用数据及引文要标明出处,列出参考文献,并按学校要求装订;
(五)毕业论文的具体写作要求参见《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规定》(可在学校网站下载)。
五、指导教师选聘
本着“以专业为中心、师生互选、力求均衡、综合考虑”的选聘原则,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具体要求:
(一)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协调、统筹安排全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和实施指导教师双选;经济学、贸易经济、商务经济学专业本科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指导向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两个基础理论教研室通开,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两个教研室具备本科生导师条件的教师必须全程参加经济学、贸易经济学、商务经济专业三个本科专业实习及毕业论文指导;
(二)各专业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确定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人数上限,一般不超过8人,最多不得超过10人。如本专业指导教师力量不足时可请学院相关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也可聘请院外专家(副教授以上)作为指导教师,但应由各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并报学院审查同意;
(三)教授、副教授必须全部参与指导本科毕业论文;
(四)教师资格:原则上符合本专业教师指导资格,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参加过科研与实际工作,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通过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六、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是本科生毕业论文把关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要严格实行论文查重和抽检制度,建立健全盲审制度,严肃处理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确保本科毕业生论文质量。具体包括:
1、指导学生选题、撰写开题报告、组织开题;
2、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介绍有关文献资料,指导写作方法;
3、检查进度和写作计划执行情况;
4、对初稿提出修改意见;
5、评阅论文,写出评语;
6、参加论文答辩工作;
7、填写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手册;
8、指导教师须保证每周指导时间不低于15小时,并对指导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9、收集初稿、终稿交至专业教研室。
七、毕业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的答辩在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专业组成专业答辩委员会进行。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制定答辩程序、安排答辩人员。各专业成立若干个毕业论文答辩小组,每组教师人数不少于4人(包括1名秘书)。同时,将本专业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分配到各答辩小组;
2、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个成员必须将本组答辩学生的论文全部传阅完毕;
3、学生主动申请优秀毕业论文的,须经指导教师签署明确推荐意见,提交各答辩小组汇总,由各专业单独组织答辩。学院积极鼓励指导教师参与优秀毕业论文指导,对于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每名答辩委员至少向学生提出1个问题。答辩小组成员在答辩过程中应以帮助学生提高学术能力和写作水平为目的,兼顾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避免出现过激言行;
5、答辩工作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填写答辩评语,初步确定答辩成绩并填写成绩单(非正式);
6、各答辩小组答辩结束后,由各专业组织答辩委员会会议,对答辩结果进行汇总,就毕业论文成绩进行一次性表决,并在毕业论文成绩统计表上填写成绩,并由各答辩委员签字;
7、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拟评定为优秀成绩的论文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确认优秀论文成绩;
8、毕业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结合实习情况给出,各专业应在毕业论文答辩结束之后,填写毕业实习成绩单,上报教学秘书备案;
9、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五档,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学生可以有两次参加答辩的机会。第一次答辩不及格者可以申请参加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成绩最高为中等。
八、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是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把关的第一责任人,答辩小组须尊重指导教师意见,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在答辩全部结束后进行,由答辩小组提出评分意见,交学院答辩委员会审定。对于毕业论文成绩提出异议的,可由学生向各教研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各专业教研室在征询答辩小组明确意见后按专业组织专家(4人以上,副教授以上,可外请)进行答辩复议,提出明确意见后上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裁定。
(一)论文评分应由五部分组成,原则上各部分比例
指导教师评分 20%
论文开题评分 10%
论文中检评分 10%
评阅人评分 10%
答辩小组评分 50%
(二)论文评分的主要依据
1、写作能力和写作态度: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能力;独立完成能力;论文完成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等;
2、毕业论文水平:毕业论文选题意义及学术水平;毕业论文的难度、工作量;数据的准确性;语言表达的逻辑性;结论的正确性和图表的规范性等;
3、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意识:论文中应体现出毕业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意识;
4、毕业论文最终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毕业论文成绩分布按《哈尔滨商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即:优秀率≤15%,良好率≤35%。建议各专业优秀率10%-15%,良好率30%-35%。
九、毕业论文时间安排
秋季学期
第14周:按专业讨论并由教研室确定论文参考选题;
第15周:下达毕业论文参考选题,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第16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查找资料,确定选题;
第17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开题报告书;
第18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形成论文写作提纲。
春季学期
第1周至第8周:进一步收集资料,在调研基础上,形成论文初稿;
第9周:毕业论文初稿提交指导教师审阅;
第10周至第11周: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论文;
第12周: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第13周:论文修改、定稿;
第14周:答辩小组传阅本组论文,指导教师填写评语、评定成绩,论文评阅人填写评语、评定成绩;
第15 -16周(具体日期另定):毕业论文答辩、二次答辩,评定成绩,填写答辩委员会评语;
第17周:学院答辩委员会评定论文成绩,进行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十、毕业论文检查
为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学院对毕业论文的整个过程实行全面监督。在主要环节上,采取以教研室检查为主,学院抽查为辅的原则。为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各专业参照此检查内容,在毕业论文管理工作中应随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一)毕业论文选题检查
开题检查于第七学期10月末-11月初以“开题答辩”方式进行。开题检查小组由3—5人组成,检查重点为:
1、检查选题是否符合培养目标,能否达到综合训练目的;
2、检查选题类型、来源、深度和广度是否达到要求;
3、检查毕业论文题目申报、筛选等论文题目审核程序是否规范;
4、检查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与学生比是否符合要求及高级职称教师参与毕业论文指导的情况;
5、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2周内重新完成开题。
6、开题报告的要点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要求学生阐明选择该题目做毕业论文的目的,要明确该选题的边界,拟达到的目标。明确该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2)文献综述。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资料的搜集,查阅有关文献、参考书及资料,进行文献综述,包括该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的综述;
(3)研究方案。学生应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及研究内容的重点、难点,确定为实现设计的目的拟遵循的基础理论、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手段和实施方案。说明本选题的重点、难点和特色,拟得出的结论;
(4)进度计划。学生应将论文写作任务进行科学的分解,将分阶段完成的任务进行合理的时间分配,制订出较为现实的进度计划,确定出每个阶段的阶段成果,以便于指导教师的指导与检查;
(5)参考文献。针对论文的选题,重点参考至少15篇以上的相关文献资料。以国内外重点期刊的文章为主,包括少部分经典著作,以近三年的文献为主。
(二)任务书的下达及开题检查
1、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按时将任务书下达给学生;
2、检查任务书的填写是否规范、完整,任务是否明确、对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条件准备是否充分;
3、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指导学生按时开题;
4、检查学生开题报告是否按要求认真填写、开题程序是否规范;
5、学院随机抽调部分学生的任务书或开题报告,并送交指定地点进行集中检查。
(三)毕业论文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是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的关键时期,为摸清存在的问题,了解毕业论文进展情况,切实做好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研究方法的运用等,并针对学生的问题做相应的指导。检查结果应记录在案,作为论文最终评判考核的依据之一。各专业成立检查小组,每个小组3—5人组成。检查形式: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开展中期检查,各教研室提前一周将检查安排报学院以便检查。中期检查答辩以匿名方式进行。主要检查毕业论文完成情况和修改进度,包括论文采用数据是否完备可靠;学生的相关经济模型运行结果等。
重点检查:
1、检查指导教师是否有规范的毕业论文指导计划和指导程序,是否严格执行;
2、检查指导教师是否坚守岗位及外出情况;
3、学院将对毕业论文工作的各环节随机跟踪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及改进措施;
4、检查学生毕业论文任务书的执行情况。
(四)毕业论文验收
验收是毕业论文的最后阶段。主要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整体完成情况和质量,格式是否符合标准,查重报告文字复制比率是否合格,并针对学生的问题做相应的指导。检查结果应记录在“答辩前检查情况记录”表中,作为论文最终评判考核的依据之一。各专业成立检查小组,每个小组3—5人组成。由各专业具体负责组织进行毕业论文验收。验收内容:
1、学生的工作态度是否认真,行为是否规范。
2、学生是否按毕业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3、学生应按规定填写“本科毕业论文撰写规范自查表”,指导教师应签字确认。
4、学校针对各专业抽检查重的15%论文是否通过;没有参加学校查重的学生由学院组织进行(或自行)查重的,检查查重结果是否通过。
5、验收不合格的学生限期整改。
6、验收后,正式打印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撰写评语,并给出建议成绩。
(五)毕业论文答辩检查
1、检查各专业教研室是否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答辩资格审查小组。
2、各专业教研室将答辩安排提前一周报学院,以便学院派人参加专业教研室安排的答辩,并对答辩的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如下:
(1)毕业论文的资格审查情况;
(2)答辩的环境是否整洁、安静,学生答辩必备的条件是否满足;
(3)答辩程序是否规范;
(4)学生答辩材料是否完备和规范;
(5)成绩评定是否合理。
(六)毕业论文抽查
1、各专业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抽取一定比例毕业论文,在答辩结束后进行抽查;
2、毕业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对各专业教研室学生毕业论文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七)毕业论文档案上交
专业教研室要对本年度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每个专业根据指导论文与实习工作的完成质量推荐优秀指导教师。每个专业按学校毕业论文与实习工作评估标准准备好全部教学档案材料。
1、学生档案袋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本科毕业论文装订稿;
(2)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手册;
(3)本科毕业实习手册;
(4)外文文献翻译原件与翻译稿;
(5)本科毕业论文修改稿;
(6)本科毕业论文查重报告。
上述材料中除(5)均需要提交电子稿(学校要求手写部分电子版可以保留空白)。
2、教研室应上交的教学档案材料包括:
(1)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2)毕业论文题目及成绩一览表;
(3)毕业论文答辩分组及答辩委员会;
(4)毕业答辩过程记录;
(5)毕业论文评定表、成绩单;
(6)毕业实习成绩一览表;
(7)优秀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个人事迹;
(8)各专业教研室毕业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毕业论文总结报告、毕业论文工作评估自评表)。
上述材料中的1、2、3、6、7、8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稿。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5月1日
经济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 3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的延伸。实践教学包括专业实验性质的课堂教学,如专业实训(含就业指导)、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含创新创业实践)等。高校应多渠道统筹资金,加强实践教学,构建包括专业实验室、模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等在内的实验教学平台,包括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在内的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包括联合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在内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探索建立校校、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着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研能力和创业能力等。
5. 3. 1专业实验和实训(含就业指导)
应根据实际教学需要,充分利用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基地,开设独立的实验、实训课程或环节。教师应全程跟踪和指导学生的实验、实训活动。同时,在课堂实践教学中,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
5.3.2专业实习
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就业需要,充分利用专业实习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有组织的专业实习。允许学生自行联系适合单位进行专业实习,但应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实习质量。专业实习建议安排在第三学年及以后,可一次或多次进行,累计4周左右。实习过程应有完整的记录,实习后学生应完成一份不少于2 000字的实习报告。
5. 3. 3社会实践(含创新创业实践)
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创新创业实践、勤工助学、公益活动和生产劳动等,累计5周左右。社会实践应根据培养目标进行组织,鼓励高校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丰富学生的创业体验,培养创新精神。
5. 3. 4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应体现经济学类专业鲜明的理论色彩,并兼有应用性和实践性,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以学术论文为主。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形式的毕业论文在准确性的基础上,应有一定深度的理论分析。学生应在本专业的范围内,根据自身知识储备、兴趣和特长,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题并撰写。毕业论文在内容上应体现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熟练运用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的能力、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和归纳总结的能力。毕业论文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本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实务部门经验丰富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在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毕业论文一般不少于6 000字。
经济与贸易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5. 3实践教学
第一,实验(实训)。各高校应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或环节,利用实验室或实训基地开展教学活动。
第二,专业实习。各高校的培养方案应至少包含1次专业实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周。实习过程应有完整的实习记录,实习后学生应提交实习报告。
第三,社会实践。各高校应根据培养目标组织社会实践。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和创新创业大赛等。社会实践时间累计应不少于4周。各高校应积极开展创业实践,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体验,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第四,毕业论文。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毕业论文应体现学术性和实践性。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在教师的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担任,提倡聘请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毕业论文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和创业方案设计等形式。建立健全毕业论文质量保证体系,确保论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