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作者: 时间:2013-03-01 点击数:

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第二学位招生简章

一、专业沿革、就业与深造方向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办学依托是经济学院的应用经济学硕士和博士2个一级学科,本专业2011年获评省级重点专业。经济学院1993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2002年招收国际贸易学硕士研究生,2011年招收国际商务(MIB)专业硕士研究生,同年在应用经济学博士一级学科下报收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贸易方向博士研究生。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政府部门、外经贸企业、跨国企业、银行、金融机构、海关、物流企业及驻外商务机构等领域从事国际经贸管理、国际经贸业务运作及国际经贸调研、宣传、策划等实际工作。同时,修读本专业二学位也可为学生考取相关岗位公务员、出国留学和报考经管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提供专业基础。

二、开设课程

本专业课程设置精简、全面,专业特色性强。所开设课程中与第一学位已开课程存在重复且考试已经及格者,可以申请免修。开设课程包括: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经贸地理、世界经济概论、国际贸易实务、国际技术贸易与服务贸易、商务英语、国际商务函电、国际经济合作、国际商务谈判、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实战模拟、国际结算等。

三、入学条件、学制与学分

1.入学条件:哈尔滨商业大学在校各专业二年级本科生。

2.学制:2.5年,即学生在校期间的第3-7学期。

3.学分:总学分60学分,其中,课堂教学50学分,毕业论文10学分。

四、报名材料、时间与地点

1.报名材料:请到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务管理”的“下载中心”下载“二学位报名申请表”,填写信息后,由第一学历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盖章。

2.报名时间:集中报名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开学第1-6周。

3.报名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北区A区主楼1204室,教学秘书办公室。

4.报名咨询电话:(0451)84865163,15204661990 联系人:张老师

五、每学期开课与考试安排

1.开课安排:第一学期的6-15周开设二门课,第二至第四学期1-14周各开设三门课,第五学期1-10周开设二门课程,第五学期完成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工作。每学期具体上课时间为周六下午,周日全天。

2.考试安排:各门课程由主讲教师根据所讲授内容出题和评卷;考试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两天的周六周日;考试不及格者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六、授予学位条件及学位效力

1.授予学位条件:2.5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13门课程和毕业论文,可以取得经济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2.学位效力:由国家教育部授予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位证书,国内认证,国际认可,教育部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

七、学费及缴费形式

按每学期所修学分交费,每学分80元;60学分总计4800元,可以一次交清,也可以分学年三次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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