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
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为落实哈尔滨商业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推进《哈尔滨商业大学“一流本科”建设行动计划(1271计划)》的实施,打造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关注青年教学英才的成长,培养教学带头人,培育省级教学名师和国家级教学名师的后备人才,学校决定实施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通过实施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培育一批青年拔尖的教学骨干教师,打造“金课”淘汰“水课”的生力军,成为专业后备带头人和优秀课程负责人,发挥课堂教学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学改革和课堂革命。
二、培养对象和条件
1.培养对象为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年龄为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和副教授(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讲师)职称的主讲教师。
2.要求资助对象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潜心教学,无师德师风问题和教学事故。
3.具有主讲本科课程三轮以上的教学经历,教学工作量饱满,学生评教和督学评教优秀,教学效果优异。
4.重点向校级教学名师、校级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二等奖获得者,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二等奖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省级专项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教学竞赛一等、二等奖获得者倾斜。
三、建设内容和任务
1.学校计划培养教学领军人才50人,每年一批10人,分五期实施,每批培养周期为3年。
2.每人资助经费10万元,资助经费结合考核分期滚动支付。
3.建设任务包括:组建教学团队(3-5人)和教学队伍建设,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方法改革和课堂教学革命,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参加教学研讨会议和教学交流,开展国内外访学活动,发表教学研究论文、申报教学研究项目和成果奖励等。
四、遴选办法
1.按照条件和限额,各学院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遴选相结合的方方式,择优推荐人选报学校。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年度人选,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3.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计划实施。
五、计划实施和管理
培养计划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培养对象要结合所在专业和课程的教学实际,制定三年的教学领军人才发展目标和建设方案。经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审核,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实施。学校分年度检查和考核,考核合格滚动支持下一年度计划;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下一年度支持计划;若由于个人原因离开教师岗位或调离学校终止项目实施。(年度考核标准另行制定)
六、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每个项目共支持经费10万元,立项后第一年支持3万元,考核合格后第二年支持4万元,考核合格后第三年支持3万元。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实施期间调研、交流和参加会议的旅差费,访学费用,办公耗材费,购买图书资料费,教学研究发表论文的版面费,课件建设、辅助软件、课程建设费,特色教材出版费等。
经费使用专款专用,必须与项目实施密切相关,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经费管理办法。
七、考核标准与验收
根据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建设的内容,教学领军人才的考核条件如下:
1.组建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高水平的教学团队;每年组织开展至少2次教学示范、研讨或专题讲座活动(必选项)。
2.面向本科生授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具有领先水平和示范作用,教学质量达到优秀(必选项)。
3.开展一次半年以上的国内外访学工作(必选项,已有访学经历的教师可减免此项考核)。
4.获批1项省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包括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等),并且发表1篇核心期刊以上教学研究论文(必选项)。
5.建成一门在线开放课程(SPOC、或幕课、或翻转课堂、或微课程等),并上线运行。
6.出版高水平的教材一部(如国家规划教材或普通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统编教材)。
7.获省级教师教学竞赛二等(以上)奖1项,或获得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竞赛二等(以上)奖1项。
8.指导本科生参加学科专业竞赛,获省级一等奖1项(或全国二等以上奖1项);或指导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项。
9.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或获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项。
本科教学领军人才培育期满后,学校对培育成果进行考核验收。对象必须完成以上考核内容的四个必选项(1-4项)和5-9选项中的二个选项,项目方能通过结题验收。未通过验收者,限期整改。
学校对考核合格的本科教学领军人才颁发证书,在职称评聘、教学质量奖评审和本科教学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倾斜。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