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文件
哈商大经[2019]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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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经济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的通知
经济学院各部门:
经济学院2019年4月17日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经研究决定,成立经济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学位分委员会由13人组成,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蒋孝洪 韩平
成员:王涛 孙波 田秀杰 宋德军 张恩英 张英 张型双 胡元礼 赵英霞 魏静(按姓氏笔画排序)
轮值秘书(兼):张川 杨慧瀛 蒋抒博(轮值秘书作为学位分委员会成员)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4月17日
经济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职责
经济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工作。
具体职责:
1.审订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2.审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推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3.审查学位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决议,作出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或作出同意学位申请人修改论文、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答辩的决议;
4.提出撤销学位的建议;
5.审议推荐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6.遴选推荐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以及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工作者名单;
7.作出更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的决议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8.审查所辖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招生资格;
9.审定本委员会所辖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