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组织非现场远程复试,严格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复试考核标准,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坚决防止疫情发生。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经济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以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疫情防控和网络安全等工作;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负责掌握了解掌握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身体和心理状况,做好信息登记;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疫情防控、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等。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确定复试时间及复试形式
1.学院一志愿复试时间:5月13日(下午14:00-17:00),调剂复试一般于6月20日之前完成(调剂服务系统于5月20日开放)
2.复试形式:采取非现场方式,使用“钉钉”软件(腾讯会议备用)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3.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人事档案、政审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1.第一志愿考生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执行。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成绩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院调剂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4小时)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3.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调剂考生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和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调剂考生具体的筛选原则为:(1)对于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普通全日制本科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2)相同分数的考生,综合考量其初试成绩和本科所学专业、一志愿报考院校和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拟申请调入专业的匹配度等因素综合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3)一志愿报考专业硕士的考生原则上不能申请调剂学术硕士。
5.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考生来源区域、就读院校和专业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15-20分钟)
1.专业面试:现场抽取三道题签回答问题。主要考查大学阶段专业课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分)
2.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0分)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1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5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10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分钟)
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10分)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笔试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或专业能力考核部分成绩低于48分;
(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拟录取后没有在规定时间确认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学科)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等事项,并通过邮寄或网络传送材料的方式,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本人亲笔签名的《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具体申请办法);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往届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具体申请办法)。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盖章签字的《哈尔滨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2);
5.本人手持身份证的近日免冠、清晰照片;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7.报考学院(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8.以上材料按学院(专业)要求提交电子版。注意:以上所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照上述顺序合并一个word文档(文档请务必按“资格审查+专业+姓名+准考证号”命名),并于2020年5月12日前发送电子邮箱:229143457@qq.com。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七)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注意事项
考生应根据报考经济学院的要求,提前将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含本人网络复试设备和周围环境监测设备)调试完毕,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并提前进入候考群等待复试。候考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对本人身份和复试环境查验。
1.我院复试工作按规定统一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主、副机位均使用“钉钉”软件,“腾讯会议”为备用软件,正常情况下不启用,仅在钉钉平台出现异常时应急使用;
2.考生复试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麦克风、耳机、三角架等设备,安装“钉钉”软件,并备用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考生复试副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高清摄像头,安装“钉钉”软件,并备用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3.主机位摄像头正面对准考生本人,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小组可见画面中。副机位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放置,要保证考生和复试屏幕能清晰拍摄;
主机位 副机位
4、考生按经济学院要求完成添加钉钉好友、微信群等操作,并按照学院具体复试工作程序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工作。
5、突发情况
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超过3次,或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进行面试的,考生须立即告知学院复试小组工作人员,需要重新安排时间、地点完成面试(届时需重新抽取试题)。
6、过程监管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八)复试考生名单上报与公示
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校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九)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十)体检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体验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五、疫情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经济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哈尔滨商业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切实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
(一)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对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排查,按学校规定提出复试工作人员到校申请,经学校批准备案。所有到校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佩戴口罩、进行检测体温,做好入校登记。
(二)学院应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单独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备齐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各类防疫物资,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对工作场地进行消毒、通风。所有人员入场前进行手部消毒,体温测试和信息登记,入场后间隔2米以上分散就坐,全程佩戴口罩。
(三)复试录取工作中如发现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立即向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对与处理工作。
六、其他
(一)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为保障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校的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二)加强复试工作纪律
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245,15244628556 蒋老师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237,邮箱hshdyj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92037,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八、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