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钱佰慧 时间:2025-03-23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哈尔滨商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须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经济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经济学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拟招生计划数

已接收推免人数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学术学位

24

-

323

40

60

020201)

国民经济学

学术学位

5

-

323

40

60

020205)产业经济学

学术学位

29

-

323

40

60

020206)国际贸易学

学术学位

13

-

323

40

60

020208)统计学

学术学位

7

1

323

40

60

020209)数量经济学

学术学位

4

-

323

40

60

025200)应用统计

专业学位

19

-

323

40

60

025400)国际商务

专业学位

18

-

323

40

60

025800)数字经济

专业学位

30

-

323

40

60

二、资格审查

(一)材料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将下列“一志愿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中相关材料原件扫描并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以“准考证号+报考专业+姓名”命名,于3月25日前发送至qianbaihui1109@126.com。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于复试当天提交至现场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4.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其毕业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6.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自学考试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未取得毕业证人员报考知情书》;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9.学院为确认考生复试资格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

产业经济学  3月27日下午 15:30

国际商务    3月27日下午 13:00

数字经济    3月27日下午 12:30

复试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北校区)1号楼经济学院。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1.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1)专业面试:随机抽取三道以上复试题目进行回答。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专业课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分)

2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0分)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10分)

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4.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两科专业知识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经济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五、注意事项

)加强复试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经济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245 老师

                邮箱:qianbaihui1109@126.com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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